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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涉企轻微网络安全5项违法行为可免罚
2022-09-15 09:13:34    来源:山西日报

9月1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警方结合近年来我省网络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经验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以下简称“免罚”工作)。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公安厅制定了《山西省公安机关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网络运营者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等5项违法行为,明确了可以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凡初次违法,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的,公安机关可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

对触及安全生产底线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不得免罚。

市场主体一年内多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或适用“免罚”处理后两年内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不得免罚。未在“免罚”清单中列明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应当给予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